贱金属合金如何归类进行报关操作说明
贱金属是一类较为广泛的材料商品,进出口贸易量很大,贱金属合金作为贱金属材料的衍生产品,种类复杂,在税则归类中会因成分构成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异。
贱金属合金如何归类
贱金属是一类较为广泛的材料商品,进出口贸易量很大,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规定,贱金属的范围是指第十五类中所包括的商品,主要分布于税则的第72章至第83章。贱金属合金作为贱金属材料的衍生产品,种类复杂,在税则归类中会因成分构成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异,报关中需要把握好有关的归类原则。下面就对一些常见的主要贱金属合金归类问题作一介绍。
贱金属商品概念。
从《税则》范围的定义来讲,所称“贱金属”是指:铁及钢、铜、镍、铝、铅、锌、锡、钨、钼、钽、镁、钴、铋、镉、钛、锆、锑、锰、铍、铬、锗、钒、镓、铪、铟、铌(钶)、铼及铊。在商品归类时需要注意的是,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税则所称的贱金属包括贱金属合金,税目81.13的金属陶瓷应视为一种贱金属商品。
《税则》所称“金属陶瓷”(参见税则第十五类注释四规定)是指金属与陶瓷成分以极细微粒不均匀结合而成的产品。“金属陶瓷”包括硬质合金(金属碳化物与金属烧结而成)。它是一种既有陶瓷成分(包括氧化物、碳化物、硼化物等),又有金属成分的产品,因其制造方法和物理性能与所含陶瓷和金属成份相似而得名,可以通过烧结法、分散法或其他方法制得。金属陶瓷包括未锻压的材料和他的任何制品及废碎料均归入税号8113.0000。
贱金属合金的归类原则。
根据《税则》第十五类注释五和第71章注释五的有关规定,除了第72章铁合金和第74章铜母合金以外,其他贱金属合金的归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贱金属与贵金属组成的合金。如果合金中没有任何一种贵金属(包括金、银、铂,其中“铂”是指铂、铱、锇、钯、铑及钌)的重量含量达到合金重量的2%,则该种合金是应按贱金属归类,否则,应按贵金属归入第71章有关税号。
例如:重量含量为银1.5%和铜98.5%构成的用作电导体的铜丝,则应按铜合金丝归入税号7408.2900;又重量含量为锡97%和银3%构成的锡焊条,则在税则归类时应按银合金对待,将其归入第71章中(税号7106.9290),而不能按锡合金进行归类,即不能归入税则第81章之中。
贱金属与贱金属组成的合金。除了税目72.02的铁合金和税目74.05的铜母合金以外,应按合金中所含重量最大的一种金属进行归类。
例如:重量含量为铝55%和铜45%构成的铝铜合金产品,其中的铝含量最大,故该种合金应按铝合金归入税则第76章中有关税号。
贱金属与税目28.05的金属组成的合金。贱金属与税目28.05的碱金属、碱土金属、稀土金属、钪及钇组成的合金类产品,如果这种合金中贱金属的总重量等于或超过其他元素的总重量,则此类合金是按贱金属进行归类;如果其他元素总重量超过贱金属的总重量,则这类合金通常是归入税目38.24项下。
例如:由重量含量80%的镁和20%的钇构成的镁钇合金则应按镁归入税目81.04项下。反之,由重量含量80%钇和20%镁构成的钇镁合金,则是应归入税号3824.9090。
贱金属与非金属组成的合金。贱金属与非金属元素形成的合金,如果贱金属的总重量等于或超过其他非金属元素的总重量,则此类合金是按贱金属进行归类;否则,这类合金通常是税目38.24项下。
例如:有一种钒氮合金的产品,呈杂色细砂状,用作合金添加剂。其中钒含量56.893%,氮含量约为18-20%,碳含量在0.4%以下,其他含量为镁、铝、硅等杂质元素。该种合金则是按钒产品归入税号8112.4000。但对于符合化学定义的氮化钒的化合物则应按具体无机化学品归入税号28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