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预防
学校应努力开阔学生的视野,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身体素质,提升他们的审美能力,锻炼他们的劳动能力,使他们对社会产生责任感,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对朋友产生友情,学会尊重他人,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杜绝其成为只会念书的“书呆子”,防止其滑向犯罪。
要在未成年人中开展祖国传统文化的教育,用《三字经》、《弟子规》来教育他们,给他们讲解其内容,讲解古代具有传统美德的故事,使他们受到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品德,陶冶他们的情操,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现代社会,心理健康已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将他们培养成正常人,在犯罪预防中很重要。因此,学校和家庭都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艰苦朴素教育,让他们明白“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唯艰”,使其树立起节俭的意识,这样做有助于未成年人克服不劳而获的坏毛病,也有助于其正视生活,直面困难,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教会未成年人公正对待他人的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如何防止外来的侵害。现在的未成年人没有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危险意识和逃生抗暴力的能力,使其面对强暴无能为力。学校要把预防侵害教育编写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让未成年人经常朗读;也可以教给他们一些防止侵害的歌曲,比如《不上你的当》,让未成年人在听歌中受到教育,使他们免遭犯罪的侵害。
现在的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他们经不起一丁点儿失败,经受不住一点小小的挫折。为此,家庭、学校和社会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使他们乐观生活,勇敢面对失败,勇于接受失败,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样就会预防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网友:国家规定满十八周岁才算成年人,那十八周岁以下就是未成年人,所以十八周岁以下的如果犯罪了就要坐牢吗?还是不用坐牢直接给个教育?
律师:这些都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同阶段的年龄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而且还要看触犯的罪名以及程度等等。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就是说最高只能判无期徒刑,而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比照成年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在共同犯罪中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