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是:
1、委托人和受托人基本信息。
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的具体事务。
3、委托期限。
4、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5、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7、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8、报酬及支付方式。
9、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其他约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