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肇事“小船”被扣押

  6月26日,经过长达七小时的海上连续作战,天津海事法院对肇事船舶“苏福”轮的保全工作顺利完成。

  6月25日下午,被撞船舶“港星”轮向天津海事法院正式提交船舶扣押申请书,请求对肇事船舶“苏福”轮进行司法扣押。天津海事法院了解到,本次事故是近年来在天津港发生的最大一起外籍船舶碰撞事故,尤其特殊的是,肇事船舶“苏福”轮1.4万吨级,被撞船舶“港星”却是15万吨级的货轮,是一起极其罕见的小船撞大船的海上事故。因此,两艘船舶碰撞的证据调查工作对日后的司法解决至关重要。

  天津海事法院立即启动紧急预案,院内诉讼服务中心做了大量的导诉工作,立案庭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立案审查、担保审核以及司法文书制作审批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紧急抽调业务人员成立保全组。在登轮执法前,保全组的法官精心准备多套执法预案,做到现场突发事件发生都能沉着应对。为了解决语言沟通的障碍,保全组指令船方的中国代理配备业务精干的翻译人员随船配合登轮执法,协助执法人员的语言沟通。

  经过七小时的海上连续作业,船舶扣押和证据保全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