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鉴定人必须出庭吗

  鉴定人是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没有强制出庭的规定。鉴定人出庭是对鉴定意见的科学价值及证据价值的审查和判断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审判方、公诉方、辩护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客观公正认知鉴定意见,还原案件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现实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们就专业技术知识及所涉及领域的认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环境污染和知识产权等案件中专业性问题,不仅原、被告及其代理人不明白,法官通常也不清楚,尤其在出现多种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如果专家能够出庭提供专业意见、回答各方疑问,则有利于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这种情况下让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既可摆脱法官在并不掌握特定专业技术知识的条件下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所带来的窘况,又可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中立地位。因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该规定有助于在民事诉讼中体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