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卫生部:遇紧急情况医院可代病人签知情书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昨天出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月1日起实施。

  “规范”要求,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由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医院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基本规范明确,应用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卫生部表示,出台“规范”是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02年卫生部曾颁布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新“规范”结合了“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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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医疗律师为您解答:目前医学上存在一定的漏诊率,医院是否有责任,需要结合病历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建议您先封存病历材料,联系我们专业医疗律师通过病历分析一下医院的责任问题,再进一步指导您依法维权。另外不建议您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能对您不利。

  要看死亡原因是否明确,要看具体详细案情了。发生了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或不经协商直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也可以。具体的诊断治疗问题需要看病历进一步分析。

  投诉到卫健局

  您好你们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就诊的诊疗记录

  你好,尽快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保留证据,报警处理,追究对方责任,严重的话涉嫌犯罪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

  你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