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运动式”招商降降温

  近几年来,各级各地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但是,有些地方抓招商引资明显表现出了“运动式”的倾向,产生了一些不好影响,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运动式”招商看似热热闹闹,而热闹的背后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一是造成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资源浪费严重。二是造成产业同构,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本地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趋势没有科学论证和规划,招商引资项目科技含量不高、发展前景不广,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三是造成环境污染,破坏了生态。有的地方“饥不择食”,降低引资标准和门槛,将人家已经淘汰的项目和落后的生产线引进来,对项目的环保问题也把关不严,直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四是造成政府职能错位,官员虚假浮夸。

  客观地说,“运动式”招商不能排除有的地方政府及官员迫切希望以此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良好愿望。但究其原因,本质上是因为这些地方的官员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指导经济工作,没有更多地运用市场的、法制的办法来引导经济工作,唯政绩、唯GDP的思想占据了整个头脑,招商引资搞形式主义。

  物极必反,过火的“运动式”招商确实该降降温了。各地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招商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和招商引资的关系,尊重经济规律,发挥好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着重在优化环境和提供服务上下功夫,还招商引资以本来面目,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