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地产信托基金化趋势明显:提升主动管理资产能力任重道远

  《21世纪》:信托公司应该如何提高主动管理资产的能力?

  傅帆:第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必须要有长期持续经营理念,不能太过于急功近利,或者被短期的一些市场机会所诱惑。第二,要加强团队建设,在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上下功夫。信托行业属于资产管理行业,这个行业最大的资本就是人,是靠人来创造价值。第三就是鼓励创新。信托行业面临的竞争是全方位的,要在这个市场上立足,创新是最根本的。

  《21世纪》:信托公司看似是“全能”的,但实际上在每一类业务上都面临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的竞争,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如何进行差异化竞争?

  傅帆:关键是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创新。比如,信托是唯一可以横跨投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领域的金融机构,可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开发大类资产配置型产品。我们就推出了一些“伞型”的信托产品为投资者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主要是通过投资黄金、大宗商品、股票、债券来进行组合。伞型信托可以由很多的子信托组成,每一个投向比较单一的领域,有些我们自己直接管理,有些委托其他更有优势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这种组合投资可以避免单一市场,比如单纯只投资股票的风险,预期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综合收益。而且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也难以和信托公司竞争。

  《21世纪》:有人认为,每一次房地产调控,对信托公司而言都是巨大的机会,你如何看?

  傅帆:现在来找我们的房地产项目很多,且它们能够承受的资金成本也会越来越高。但这也考验我们的风险判断能力和项目筛选能力,在整个房地产融资收紧后,可能有一些项目本来很好,但缺钱,信托公司可介入;但也有一些项目,项目本身有问题,风险很大。

  《21世纪》:从介入的方式上来讲,你更倾向于投资类的还是融资类的?

  傅帆: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原来信托介入房地产项目,基本上是一些融资类的品种,或者是“假投资真融资”,投资加上一些股权回购的承诺。

  从目前的市场状况和监管要求来看,在融资类业务上已经没有太大的空间了。信托公司做融资性的产品与银行相比没有优势:因为银行同样可以做融资,且按监管要求条件上,信托公司和银行都已经完全一致,即项目必须“四证”齐全,开发商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自有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30%以上。而信托公司的资金成本更高,项目的信息也少,项目管理的成本可能也会更高。

  《21世纪》:真投资的方式,需投资者接受一个完全浮动的收益,风险自担,能否被接受?因为在特殊的国情下,投资者已经形成了要求“刚性兑付”的习惯。

  傅帆:以前发的信托产品,大部分是偏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这样就势必造成我们的客户结构中大都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

  这样的话,如果开发一些投资类产品,必须要另辟蹊径,寻找一些能承受高风险的客户。我们希望目标客户是一个多元化群体,这当中会有一些是偏好低风险固定收益的客户,也有一些期望获得较高收益可以承担较高风险的客户。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基金化趋势会越来越明显,也就是说先募集资金,形成资金池,找到合适的项目就投出去,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找好项目,再来做信托产品,募集资金。

  《21世纪》:为何会呈现这一趋势?

  傅帆:这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从投资者角度来说,现在慢慢开始了解基金,开始能接受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

  从信托公司的角度说,也非常愿意做这种投资。如果是单个项目的发行,发行成本和管理成本都会比较高。信托公司从产品设计一直到发行,然后管理,最后清算,做一个1年的项目跟做一个3年的项目其实成本是差不多的。如果做成基金的这个形式,期限5年到7年,对信托公司来说管理成本会降低很多,而且资金募集的风险也会降低很多。它有一块相对比较封闭的资金,可以做一些合理的资产储备,这个当中会包括一些短期的项目,也可能会包括一些相对比较长期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