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投资理财背后的法律风险
理投资财,这是时下咱们普通老百姓最喜欢讨论也最热衷干的一件事,放眼一望,这几年的投资理财市场,只要是那些既能安全保本又能有较高收益的产品,几乎都卖得非常火爆。据报告,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就突破10万亿元,2013年共有超过4万多只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平均预期年收益率达到4.658%。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20%的年收益说起来已经很高了,但在投资理财市场有句俗话,叫“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有没有比20%还高的理财产品呢?这个答案还真有,而且,全国有2万多人还成了这款高收益理财产品的“购买者”,这究竟是怎样一款理财产品呢?我门先来了解一下。
金玉恒通,这个公司名称去年红遍了大江南北,在金玉恒通的官网显示,公司的投资项目涉及银行、房地产、烟草、IT、酒店等数十个项目,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高收益增长,最为关键的是,公司还有一个号称金融奇才的带头人吴董事长。一夜之间,金玉恒通成了很多热衷投资理财的老百姓谈论的一个焦点公司。
这家公司又是跨国企业,又是爱心董事长,而且还有丰厚的高回报,这让所有了解过金玉恒通的投资客几乎都坐不住了,纷纷取出存款、卖掉房子、借入高利贷投入这项伟大的理财计划当中,而在所有投资客中,投资最高的一个人投了8500万,打个比方,如果按照日息1.5%计算的话,这位投资者每天什么都不干就可以白拿127.5万元。然而,好景不长,这家公司在今年就被曝光,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上万人血本无归!这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诈骗最大案件,
当前,很多公司都在互联网上涉足金融行业,有一些取得正式的批准从事金融服务,有一些公司根本就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就说互联网金融理财,一般都是委托理财,从法律角度看,委托理财就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委托理财合同内容的不同,投资者与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公司之间可以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从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理财产品来看,可能存在借贷、委托、信托等多重法律关系。
不同的法律关系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公司和投资者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一般说来,在理财产品中,投资者主要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隐私权、公平交易权以及获得赔偿权等。
互联网金融下的投资者只能在网络上与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交易,投资者大多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布的信息进行判断,而很多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别,或者说一些信息完全就是虚假的。目前,短信、微信、微博正在成为理财产品销售的新兴渠道,在这些交流平台上,销售人员一般只会强调收益如何高,对于亏损风险很少提到。有的销售人员在推荐收益率有一定浮动区间的理财产品时,故意回避“年化收益”、“最高收益”等重要描述,仅说最高收益数字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甚至有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只讲投资收益而不提投资风险,致使众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盲目消费和投资,最终导致利益受损失,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即使承诺在保证收益外还可额外获利,这些“承诺”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对于双方并没有法律约束力,投资者事后无法要求按照事先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来履行义务。可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保障,既然投资者无法完全知道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状况,当然权益受到侵害,利益遭受损失时,获得赔偿的概率就不高了。
目前,我国在个人理财领域还没有形成完善、系统的法律体系,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对此规定较为原则,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
在这里,还是提醒各位,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市场规律告诉我们,高收益高风险,投资需谨慎,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就更应该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