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明年首先实施

  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利于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是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根据这一基本规范,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基本规范有机融合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内部控制的做法经验,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要素,即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

  此外,该基本规范还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要求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小雪在发布会上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李小雪指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提升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其次,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堵塞管理漏洞,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减少乃至避免舞弊事件的发生。

  此外,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回报股东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