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

  应急求援时的事故状态是个非常态。按事故致因理论的能量说,事故状态是能量的不受控制和约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不明确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很容易受到伤害。已发生多起救援人员很容易受到伤害的事实,提醒人们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防护。在崇尚“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的今天,我们应该以最小的代价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小的程度,尽量不发生救援时的二次伤亡。救援人员的作业状态不同于任何其他正常状态下工作的人员,在人、机、环这个均衡系统受到破坏的情况下,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这个安全生产的最后屏障也就成为他们的重要生命线。

  1个体防护要求

  国家对不同的生产作业场所均有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这些要求同样应适用于应急救援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过程中不同性质的有害因素,采不同方法,保护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伤害,从而达到防护目的的用品。要求如下:

  (1)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需穿載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服等。

  (2)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毒用品;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3)有物体打击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

  (4)层高2m以上作业的场所必须系安全带。

  (5)从事可能造成对眼睛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具。

  (6)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夹卷伤害的作业,必须穿戴全身工作服,女工必须戴防护帽,不能戴防护手套,不能佩戴悬露的饰物。

  (7)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必须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8)从事接触酸碱的作业,必须穿戴防酸碱工作服。

  (9)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使用救生用具。

  (10)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11)从事电气作业应穿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蔽服。

  (12)高温、高寒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高温辐射及防寒护品。

  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需注意:

  (1)必须穿戴经过认证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2)须确认穿戴的防护用品对将要工作的场所的有害因素起防护作用的程度,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等。

  (3)要严格按照护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能超极限使用,不能使用替代品。

  (4)穿戴防护用品要规范化、制度化。

  (5)使用完防护用品要进行清洁,防护用品要定期保养。

  (6)防护用品要存放在指定地点、指定容器内。

  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要求应高于一般作业人员要求,尽管救援时有个别情况影响正常穿戴或使用个防护用品,但也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救援人员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的本领,切不可冒险蛮干。高温、高寒、高尘、高噪声时要及时更换救援人员,使其TWA值不超过阈限值。

  2个体防护装置的使用与配备

  救援人员要熟悉个体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根据事故情况穿戴。个体防护用品的性能要求见表1所示:

  表1个体防护用品性能要求

  防护用品名称

  用途

  安全帽

  一般事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