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家仲裁机构,是多是少?
兰州电“我国内地仲裁机构官方统计数字是185家,实际情况可能更多,而港澳台以及国外的仲裁机构加起来只有200多家,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也就几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健龙对记者说。
记者从日前在甘肃兰州举行的2006年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获悉,虽然我国仲裁事业刚刚起步,但10多年来,仲裁机构却在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现象引起了不少争议。
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于健龙说,据此,目前还有20多个市可以设立仲裁机构。
据记者了解,案源不足是大多数仲裁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一些专家提出,仲裁无地域管辖权,比如在兰州发生的纠纷,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选择北京的仲裁机构审理,所以许多地区根本没有必要设立仲裁机构。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的仲裁机构确实是一种资源浪费,增加了地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