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请假一次罚款一千比欠薪还霸道

  请假一次就要被罚1000元;5000余元工资没讨回,反要倒赔3000元……这是来自济宁微山县一批农民工的遭遇。寒冬腊月,因工资拿不到手,他们无法回家过年。“为了建焦炉,我们跟着中冶成工上海五冶建设有限公司辛苦干了大半年,工资却被包工头拖欠,哪还有脸回家过年?!”(1月17日《济南时报》)

  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可以说层出不穷。而这一新闻,无疑又为我们传递出了两个信息:其一,好多农民工会觉得,工资被拖欠,不仅自己难过,还无脸回家过年,怕家人跟着伤心;其二,有些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竟然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诸如打工期间请假、不服从管理等。

  据悉,山东济宁微山县这批农民工,在中冶成工上海五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某钢铁工程项目工地打工,跟包工头陈某约定的工资是每天100多元。这几天,他们听说上海五冶项目部已经跟陈某结算了这几个月的工程款,就去找他要钱回家过年,但他竟然说手里没钱,还要按每天50元来重新计算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更甚的是,除了被欠薪,陈某私设的“每请一次假罚款1000元”等“家规”,也让这些农民工无法忍受。农民工董先生告诉记者,他更惨,不仅5000多元工资没要回来,陈某还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让他倒赔给他3000元!

  见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没见过如此刻意拖欠的。这哪是欠薪,分明是耍赖,盘剥,妄想将农民工变成其“包身工”!都说欠薪是可怕的,可比欠薪更可怕的,是找出各种各样理由敷衍,甚至克扣。若只是欠薪,至少还让农民工们心存希望,迟早能拿到钱。可以请假为由每天扣1000元钱,甚至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让农民工倒赔钱,则让农民工们不仅仅失望,还感到伤心,愤懑。

  去年12月份,四川阆中市妙高镇农民何正文,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打工过程中常常被克扣工资。当他再度目睹工友被打投诉无门后,他瞒着妻子,偷偷与在同一工地的弟弟签下生死契约后离开工地,将劳务公司提起仲裁……可见,对于农民工们来说,在屡被欠薪之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权益被侵犯或忽视,那就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才能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不签劳动合同,农民工即使被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往往也投诉无门。

  为了讨得应得的劳动合同,四川阆中市妙高镇农民何正文竟然走上申请劳动仲裁之路,而且担心遭报复陷害,毅然签下生死约,如此悲壮、凄凉之举,不能不令人黯然神伤。我想,这不仅仅是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尴尬,也是劳动、工会等监管部门的尴尬。农民工们没办法拿到应得的劳动合同,难道劳动、工会等部门也没办法让他们拿到?而农民工们长期没有劳动合同,这些部门究竟是不知情,还是知道却视而不见,始终不作为呢?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可就连一纸劳动合同,农民工们都得不到,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好好反思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