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年限划分几种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安置房没有使用年限,但是其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为70年。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家行政法规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