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调岗降薪如何赔偿
哺乳期调岗降薪依法进行赔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哺乳期的劳动者被侵权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正常工资的差额,以及给付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