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穿工作服扣钱合法吗
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而公司支付员工报酬,不存在有企业售卖物品给员工的权利义务。假设工作中必须使用到工作服的,那这就属于工作必须的劳动条件,应该由公司无偿提供;假设工作中不必须使用工作服,而是公司为了精神面貌和企业文化统一发放,那通过工作服获得利益的也是公司,同样应该由公司承担购置费用。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必备的劳动条件,而提供工作服是必备的劳动条件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免费提供,不能将生产成本转嫁给劳动者,因此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工作服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一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罚款。
离职工作服是不需要全部退还的,工作服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