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经营者应如何贮存食品

  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由于其内在的不同属性,有的需要在特定温度环境下贮存,有的需要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贮存,还有的需要有特殊的设施贮存,对采光、防腐、通风、防晒以及分开存放的要求也因食品而异,但归根结底贮存食品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2、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

  食品经过一定期限其品质特征会发生变化。对库存和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情况,应当设定检查库存食品期限,形成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库存食品检查。

  3、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已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及时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退还给供货者或者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因此居民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食品标签、生产保质日期和相关说明,对于食品“出处”不明确的一定不要购买。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5、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