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现代食品质量要求的内容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可以通过对其有效性的自我声明和来自组织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证实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

  2、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终产品,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

  3、使组织将其食品安全要求与其经营目的有机地统一。

  4、食品安全要求是第一位的;它不仅直接威胁到消费者;而且还直接或间接影响到食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组织或其他相关组织的商誉;甚至还影响到食品主管机构或政府的公信度。因此,本标准的推广,是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的。

  1、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但消费者未使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维修。

  2、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有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或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具体可以投诉到消协进行处理。

  3、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