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饮食安全“黄金定律”

  饮食安全“黄金定律”

  1、食品一旦煮好就应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小时的食品最危险。

  2、未经烧熟的食品通常带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因此,食品必须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

  3、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

  4、食品煮熟后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品存放四五个小时,应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存放。

  5、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才能食用。

  6、不要把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相互接触。这种接触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都会使煮熟的食品重新带上细菌。

  7、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拧干擦净。

  8、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它动物接触食品,因动物常带有致病微生物。

  10、饮用水和准备食品时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如果怀疑水不清洁,应把水煮沸或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