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受理首起涉外人员法律援助案件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该中心送达为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函,这是该市首起涉外人员法律援助案件。
涉案的当事人系越南新娘何某某,2012年9月经人介绍嫁入广元市剑阁县,婚后因不适应夫家贫寒的生活环境,加之语言不通、婆媳关系交恶,双方矛盾一再激化,何某某为拿到护照和身份证离开,将婆婆捆绑后致伤死亡。案发后何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逮捕。
据介绍,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必须给予刑事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该案后,考虑其身为外籍人员且是女性等特殊情况,为其指派了女性担任刑事辩护人,为其聘请越南语翻译。随后承办律师前往市检察院阅取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在看守所会见了受援人何某某,询问了受援人相关案情。
据了解,本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越南籍被告何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收到一审法院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受理该案并再次为其提供审判阶段的刑事辩护,切实保护被告人在审判中应有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