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承包押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乌镇一牧场的600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付款方式:即从2010年至2015年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350元整,承包费每年在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2、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