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二)制定证券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六)收集、整理证券信息,建立行业诚信记录和诚信评价制度。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进行研究,推动业务创新;

  (七)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及管理;

  (八)对证券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九)开展证券业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