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二)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

  (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

  (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四)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一)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二)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三)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有些项目,产品并不具有绝对的市场优势,推广更重要;有些项目,可能某个合伙人不需要怎么出钱出力,但只要其是合伙人,以后融资、导入项目所需资源、IPO就比较容易;各种情况,无法一一罗列。因此,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四)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五)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