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体户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一)纳税方式不同

  个体工商户缴纳方式:其缴税方式一般为按定额征收。

  合伙企业缴纳方式:可能查账或核定征收。

  (二)成立条件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中国特有的称呼,是需要以个人或者家庭作为投资者。

  合伙企业其成立需要2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出资,不用验资到位。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都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其中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需要对个体户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据合伙协议规定对负债承担有限责任。

  (一)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二)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则该企业不再是合伙企业,故应解散。

  (三)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现实生活中,可以导致合伙企业散伙的原因很多,但依法能够散伙的情形,在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散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如合伙协议约定,当合伙企业分歧太大,导致企业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的时,可以散伙的,那么只要出现这种情况的,合伙人就可以要求散伙。或者合伙协议约定一方出国的可以散伙,那么只要有人出国,合伙企业就可以散伙。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此种情况,多发生在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