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析仲裁案件难执行的原因

  仲裁案件难执行的主原因有:一是裁决内容不明确,少数仲裁案件的裁决主文内容不够明确,极易引起双方当事人之间对该主文内容解读的争议,导致执行工作陷入窘境。裁决内容外延模糊不清,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二是给付义务不确定,部分仲裁裁决主文在对涉及给付义务内容的表述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往往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三是履行方式不统一,有些裁决由于对履行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执行,也容易引发新的诉讼,造成新的矛盾。裁决主文中有关全面修缮商厦内的各类附属设施的范围、施工方案、修缮标准等不甚确定,致使双方当事人对全面修缮各类附属设施的范围、标准认识不一致,而法院又无权为其确定具体范围、标准,也无权强制任何一方接受对方提供的范围和标准,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四是执行条件不具备,个别仲裁裁决对被申请人的履行义务是没有鲜明给付义务特征行为的履行,此类案件在被申请人不履行的情况下,申请人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该类案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即使立案部门立案受理后,一旦双方协商未果的,执行部门往往不能强制一方履行合同。五是仲裁尺度不一,从法院受理的仲裁执行案件来看,同一仲裁机构内仲裁尺度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同案不同裁。仲裁裁决是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依据之一,其裁决主文的内容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仲裁案件的执行,攸关涉案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仲裁裁决主文必须明确无误,要用鲜明、简洁、准确、规范的文字来表达,不给后续的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相当一部分的仲裁执行案件之所以难以执行,与仲裁裁决主文表述不规范、不严谨有关,或过于笼统,或存有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