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产业金融会否潮退

  产业资本进军金融领域之初,往往将金融业当作推动产业发展的“发动机”甚至“提款机”,一方面可以保证对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又可以保证整个集团现金流的稳定并获取金融业务利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在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日益强盛之际,在“德隆系”崩溃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实业系”金融控股集团,似乎正逐渐放慢前行的脚步。

  据记者了解,烟草、电力等行业均打算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整合、管理系统内企业的金融资产。有的是因为经营不善或整体优势不够,有的是上市公司为了突出主营业务,如中石化旗下多家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金融资产,曾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有专家分析称,其目的可能是为了突出主业并为子公司股改清理资产。

  这种趋势与监管层的政策也不无关系。人民银行发布的《2006年金融稳定报告》明确提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公开表示,中央企业要专注于发展主业,力求主辅分开。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金融服务业一直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垄断程度相当高,而来自外部的竞争则受到政策的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持股比例和股东资格等必须经过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对于产业资本来说,进入门槛不低。

  “在进入方式上,各产业集团通过控股、参股、并购,以及中外合资等手段进行运作,但管理模式不外乎三类。”曾担任中信控股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部总经理的洪波总结道,第一类是设立独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如山东电力集团将其持有的若干金融机构股权整合至旗下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进行独立管理;第二类是财务公司,海尔集团和东方集团下属就设有财务公司,但设立财务公司门槛较高,经营范围较窄,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金融方面的需求。所以,国内产业集团单独设立财务公司的比较少;第三类是由集团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旗下各类投资公司的金融资产,采取这种方法的产业集团占多数,但这种管理容易政出多门,有些投资是集团的部门牵头,有些则是各种投资公司牵头,分散性很强。

  产业资本进军金融领域的另一个不利因素,是这一模式可能会模糊其主业与金融业之间的风险界限。

  以国家电网为例,英大泰和人寿在国家电网强大的股东背景下,首次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基础设施行业。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国家电网继续加大金融领域投入,最大的问题将会使电网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模糊,国家电网与英大泰和人寿之间,甚至其他金融资本投入的成本核算也将愈加模糊。即便是将国家电网的主营业务成本同其他金融资本的运营成本分开核算,但是基于内在的投融资关系,难免还会有关联交易等一系列问题存在。

  “在电网建设任务如此艰巨的情况下,国家电网公司仍然投这么多钱给金融领域,会造成其资金很充裕的嫌疑。但问题是每当酝酿电价上涨方案的时候,国家电网就开始申诉电网的建设资金匮乏,以求从涨价方案中分得利益。金融投资如果赔了,很可能会将亏损计入电网成本,从而进一步推高电价,盈利了归谁,就不知道了。”中国投资协会的相关专家坦言。

  此外,目前并没有一个成熟的监管准则来规范产业集团的金融投资行为,这仍是一个很大的管理漏洞,不少产业集团投资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来源并不符合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规定。对于金融监管部门来说,产业资本金融控股集团最大的风险在于关联交易和暗箱操作问题。

  “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产业集团内部的金融交易可能加速风险传递,如果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防火墙”未得到强化,就可能造成风险外溢。”前述中国投资协会专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