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新设证券营业部由市场决定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下发的证券营业部相对饱和名单显示,在监管部门划分的36个辖区内,仅有天津、海南和青海尚无证券营业部相对饱和地区,在其余33个辖区中,均出现相对饱和地区。权威人士16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被贴上“相对饱和”标签的地区,原则上将不再被批准新设证券营业部。券商人士认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该名单,主要是为引导券商有序增设营业部,避免佣金战。
显然,从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这个证券营业部相对饱和名单中不难看出,其判断有关地区证券营业部是否饱和的标准是数量,目标则是为了避免证券营业部之间为争夺客户出现佣金战。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仅仅只以现有地区证券营业部数量作为是否饱和标准,并将此作为是否可以新设营业部前提条件,结果或许会事与愿违,并会影响证券营业部市场服务水平的进步。
因为以有利证券营业部竞争角度看,显然不能否认,如果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述公布的证券营业部相对饱和名单讲,有关地区的营业部在数量上的确可以说是已经呈“相对饱和”状态。不过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假如有关监管部门仅仅只以现有营业部数量作为判断是否“饱和”标准,并将此作为是否批准新设营业部前提条件,以作为避免佣金战的政策目标。那结果不但会因为证券营业部竞争不足而形成证券营业部服务质量低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损害投资者正当权益。
因为其中道理说来很简单,如果监管部门仅以数量作为判断有关地区证券营业部是否饱和标准,并将其作为新增营业部的限制条件。那或许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避免营业部之间的佣金战恶化。但与此同时也应该不难预见,如此的“一刀切”监管办法,结果同样也可能会使有关地区证券营业部由于竞争压力减轻,而忽视自身服务水平的提高,并进而可能损及投资者正当权益。
何况,就有关地区证券营业部的“相对饱和”及其竞争而言,其应该并非只会引来“佣金战”,而还会有以提供多种、特色的多样化营业部服务来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并进而促进证券营业部彼此之间的竞争。而这,不仅对相对饱和地区之间证券营业部的健康发展是好事,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结果还会给投资者带来不少好处。
当然,笔者在此并非是想对证券营业部之间的恶性佣金战表示认同,而真想说的是,以有利于市场竞争与提高证券营业部服务水平来衡量,监管部门完全可以以有针对性措施来制止恶性佣金战,而不必以“一刀切”的办法来限制新设证券营业部。而对是否要新设营业部,完全可以由证券商、也就是应该由市场自已来决定为好。对此,不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