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票暂停上市的条件

  暂停上市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证券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股票“特别转让”依照证券交易所1999年7月2日公布的《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处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恢复股票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交易按照规定实施特别处理。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票交易手续要包括印花税,证管要,经手要,过户费以及券商交易佣金等。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

  4、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要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况下,券商对大资金量、交易量的客户会给予降低佣金率的优惠,因此,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可自己去和证券部自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