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绿色金融”将纳入考核

  今日,中国银监会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举办“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研讨会,深入探讨适合于新兴市场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模式。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在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

  银监会副主席发言中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可以通过杠杆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流向,进而直接影响国家绿色发展政策的进程和实施成效。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保障,为早日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难题,实现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我们愿与新兴市场国家以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同事们一道努力,积极推动金融业顺应绿色发展的要求,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银监会副主席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第一,发展中国家应将实施绿色金融提升为国家战略和政策。从世界范围来看,向绿色和可持续方向的转型已成为全球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但绿色金融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障碍,还远滞后于绿色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认为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将实施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政策,尽快消除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发展中国家应以绿色为导向,制定扶持性信贷政策。对许多国家来说,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渠道。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发布绿色信贷相关指引性文件,建立绿色信贷目录和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引入项目环保分类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等措施,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方向,帮助其尽快掌握绿色信贷的核心能力并建立实施有效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应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坚持以绿色为导向,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规定,结合本机构的业务发展特点和风险偏好,制定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的制度,同时加强绿色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管理,严格考核制度,推动绿色信贷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提高绿色信贷的执行力。

  第三,发展中国家应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资源配置。一方面,政府可考虑针对绿色金融业务出台合适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建立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如,税收减免、税前计提拨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还可以考虑将直接发放给企业的节能奖励转变为信贷贴息,以市场的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公平性和普适性等。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当局则应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年初中国银监会已经颁布了《绿色信贷指引》,我们也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我们将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应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已任,形成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缓解环境资源约束之间的关系,将实施绿色金融与履行社会责任,防范环境社会风险及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信息披露,培育和倡导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形成有利于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文化和长效机制,实现股东价值与公益目标的双赢。

  第五,发展中国家应以完善的法制与监督机制创造绿色金融的社会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是顺利开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基础,科学的环保审核是推进绿色金融的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监督和信息公开是促进绿色金融的强大动力。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法律上明确地规定了环境污染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加大执法力度,企业才会有充足的压力和动力去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金融机构才能更好地督促其客户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推行绿色金融。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企业节能环保信息,开展节能环保认证等工作,提高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率。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也应尽快建立相关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和效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促进金融机构承担并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