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要有前瞻性
银监会发布《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的批复》,要求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接到批复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部开业前手续,事业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7月30日《证券日报》)。
这意味着被称为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有望在年底前正式开业。
小编此前曾经多次建议尽快成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银监会批准国开行筹建、开业是中国住房和金融领域一件大事。国开行成立之初就定位在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的政策性银行上,由其在初期承担政策性或准政策性的住宅金融机构建设是顺理成章的最佳选择。
不过,从银监会批准开业文件看,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步伐迈得有点小,眼光看得有点短。
从业务范围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解决城市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和中产夹心阶层购房资金不足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将要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银监会批复显示,住宅金融事业部业务范围包括办理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贷款业务。仅仅定位在支持棚户区改造上,而棚户区改革只是三个1亿中的1个亿。住宅金融事业部业务范围过于狭小,没有把另外两个亿覆盖进来。
小编认为,应该定位在近期以棚改为主,远期将解决城市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和中产夹心阶层购房资金不足问题全部纳入到业务范围之内。建议未来住宅金融事业部将商业银行的准政策性首套房贷款以及公积金存贷款全部吸收进来。商业银行剥离给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全部由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承担,现有公积金体制彻底寿终正寝。
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银行”的特殊股金,不但享受存款利息收益,而且分享年度经营红利分红。为了确保“住房保障银行”的低成本资金来源,不妨从中央到地方所有预算内外财政资金一律存在“住房保障银行”里,由其负责汇划拨付结算。中央和地方每年财政资金合计在10几万亿元,足以保障“住房保障银行”的低成本资金来源,从而能够保障保障型住房建设和城市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中产夹心阶层购房的低利率贷款需求。同时,也规范了各级财政资金乱开户乱象。
从机构上来看,应该把国开行成立的住宅金融事业部作为一个过渡性机构,最终过渡到成立中国住房保障银行。在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先行先试,规模扩张得足够大,管理水平完备后,不妨剥离出来,在此基础上成立全国性的住房保障银行,专司支持保障型住房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城市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中产夹心阶层购房的低利率贷款需求。
总之,中国版住房保障银行要着眼未来,要有前瞻性,步伐应该迈得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