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统筹规划下好农村金融“一盘棋”

  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快,各地农村农民的需求资金远远大于实际资金供给,如何建立比较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使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政府扶持,共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应当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组织存款,加强地方的诚信建设,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用活本地巨大存量资金,推动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政府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实现有效对接。

  加快改革创新,以竞争激发活力。当前,应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使其尽快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坚强金融企业。与此同时,应大力推进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健全和完善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建立起各有定位、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金融体制。此外,还需积极引导民间借贷组织的发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适时出台政策,让民间借贷光明正大地走向市场。

  抓好农村典型,促进经济以点带面。通过农信社对技术过硬、效益较好、坚守信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在县域经济中发挥企业的支柱和主渠道作用。

  拓宽工作思路,延伸农户小额信贷。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对象由过去的单一的种养农户延伸到第一至第三产业的所有农户以及个私经济实体,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受益于小额信贷,把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做大做强。同时,扩大授信额度,将农户小额信贷最高授信额度从过去的3万元扩大到10万元,大力推行种、养、加等特色大户联保贷款,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可视其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等情况,合理确定期限,允许他们贷款跨年度使用。

  突出信贷重点,做好资金有效投放。首先,扶持特色农业生产,积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研究确定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联合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库,大胆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新产品,满足特色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其次,支持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突出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三是支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信社信贷资金的投放,推进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抗灾能力;加大农业机械化的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推进乡村城镇化建设。开展信贷政策扶持,鼓励创富农民、个私业主以及在集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在当地集镇建房落户。运用信贷市场机制,大力支持集体、个私企业等投资主体,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和个体户向集镇集中,推进小城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