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监会:期货类交易所组织形式需改革

  在日前举行的2014第四届中国衍生品峰会上,证监会原期货部副主任、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司局级研究员黄某某透露,国内的交易所组织形式面临改革,公司化是全球各国交易所发展的一个特点,不可逆转。

  黄某某认为,交易所发展模式是国家战略,必须高度重视,我国交易所将以什么样的组织结构面对国际竞争已经迫在眉睫。从实践上来看,中金所已经开始试验公司制,但因为法律不健全,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国现在两大证券交易所和四大期货交易所,只有中金所采取的是公司制组织架构。

  媒体查阅中金所董事会名单发现,8名董事会成员均为六大交易所高层,中金所高层占3名。中金所8名董事会成员分别为:中金所董事长张AA、上期所理事长杨BB、大商所理事长刘CC、深交所总经理宋DD、上交所总经理黄EE、郑商所理事张FF、中金所总经理胡G、中金所董事会秘书惠H。

  黄某某认为,中金所虽然名义上是公司制,但从其股东性质看名不副实,因此交易所改革十分迫切。

  对此,张AA曾表示,应当夯实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法治基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国内第一家公司制交易所,承担着金融期货市场创新与发展的重任,在资本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期货法》应当明确确认交易所业务规则法律效力,确立公司制交易所的基本制度安排,规定期货交易所民事责任豁免制度,建立期货交易所诉讼阻隔机制,增强自律监管的法律保障。据知情人士透露,最新的《期货法》也会进一步明确公司制交易所的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