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曾数度调研股权众筹平台,但相关的法规却一拖再拖
中国XX大学杨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股权众筹在国内属新兴事物,在发展初期即进行规范,不利于行业的创新与发展;二是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多种多样,涉及服务对象的差别,在设定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方面不太容易统一规范。
另据媒体了解,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证券法》正在修订之中,涉及股权众筹的政策会有一定程度的松梆。具体来说,就是对于利用互联网方式为中小企业等创业者募集资金的情形给予一定的豁免。
根据《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此外,非公开发行证券不能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针对小微企业或创业企业融资的,比如,对于500万元以下规模的融资,将从以前的审核改为备案制;具体到多少金额也没有最终敲定。”上述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表示,“不过,《证券法》修改草案目前对于200人尚没有突破。”
据业内人士估计,200人的限制最终放开,只是力度有多大而已。在业内人士看来,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小额融资,人数越多,反而风险越小。
其实在实践中,证监会对于200人的规定已经有所突破。
2012年6月,为新三板全国扩容铺路,证监会出台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且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后股某可以超过200人。
另据媒体了解,目前股权众筹的项目一般都是以有限合伙制度的形式进行,即不超过50人的限制。上述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表示,“保证投资人不超过50人,就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股份不具有证券性质,违法风险更小。”
按目前修法进度及相应程序,业内人士预计新《证券法》最快也将于明年七八月份出台,因此,“针对股权众筹的正式法规或将于新《证券法》后出台”。
毋庸置疑,只有法律层面放松,股权众筹才有前途。某股权众筹从业者告诉媒体,“只要不踩线,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原则应该是“严而不细”。”
不过,在现行法规条件下,一些众筹的创新很容易踩到红线,比如,非法集资,或涉嫌公开发行股份,这都是法律严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