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严打商业贿赂须动真格

  5月8日,武汉市首次集中曝光了一批涉及商业贿赂的经营单位。这些经营单位已被武汉市列入“黑名单”,并在该市建委、国土房产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的政务网上同时公布,其在武汉市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5月9日人民网)

  这些商业贿赂行贿者为销售医疗器械、承接工程、土地出让、销售图书,大肆向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行贿,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导致建设工程、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幕后交易、以权谋私和“暗箱操作”,滋生腐败,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不仅仅停留于口头、文件或是管理办法上,而是动真格,公开曝光,禁止行贿者面向政府机构从事该行业领域内的经营活动,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护遵纪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打破潜规则,让受贿者无处藏身,让行贿者无地自容,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威信。这样一来,商业贿赂行贿者虽耗费大量交易成本,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为谋求短期利益而牺牲掉自身的发展前途,得不偿失。

  要根除商业贿赂行为,还得从完善监管机制入手。其一,制度先行。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讲信誉、守承诺、质量好、服务优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无差别、无歧视待遇开展公平竞争,宁可走正道,自觉规避商业贿赂行为,不愿行贿,净化交易市场,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其二,加大监督。加强对政府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大企业违法违规风险,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其三,依法查处。运用《刑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武器,强化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制约,让受贿者受到法律制裁,让行贿者无地自容,公开曝光其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者令其歇业乃至禁业,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促使企业不敢行贿,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彰显政府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