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项目财务监理招标案例

  一、案例背景

  长期以来,如何加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政府建设资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直是建设领域内的难点。基于此背景条件下,新区政府于2000年8月印发了《浦东新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3个规章,对需要委派财务监理的工程项目予以明确规定,并指明由新区财政局负责委派财务总监。新区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对财务监理的条件、主要职责、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某建设项目投资8-10亿元,其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文件要求需委派财务监理。采购中心根据采管办下达的计划对该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实施招标。

  二、招标过程

  由于该类型项目招标在新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尚属首次,无以往经验可借鉴,采购中心在实施采购前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考虑到该项目投资规模及影响面较大,为了最大限度地邀请到优秀的中介机构来投标,故决定采取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采购。并在招标之前首先进行资格预审招标,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一轮的投标。

  ⒈资格预审:

  采购中心于2001年6月6日至2001年7月6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上浦东》、《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了资格预审通告,共有6家单位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至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申请书。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的企业概况与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近3年的业绩、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企业资质和信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历情况、其他各种奖励或处罚情况。经评审,此5家单位均通过了资格预审,进入下一轮投标。

  ⒉制作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六部分内容组成: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须知及其附表、财务监理服务的规范和要求、合同适用条款、投标保证书等格式、要求投标人递交的各种资格证明件等。财务监理涉及到咨询服务的提供,其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很难象大楼物业管理招标那样拟定详细的服务条件,因此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只提供了财务监理的规范和要求,由投标单位依据规范结合项目性质及企业自身的经验和专业水平,相应制定财务监理服务实施方案。这样给了投标人一个充分阐述的机会,有利于优秀投标人脱颖而出。评委亦可据此来判别投标商的专业经验丰富与否、实施方案可行与否、奖罚措施合理与否等,为评标工作带来了便利。

  ⒊发标、开标、评标:

  7月25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了投标邀请书,8月10日在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开标后,采购中心对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及其有效期等,并对其报价进行复核,并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委委员会评审。9月25日在采购中心进行了评标。当天上午评委详细审阅了投标文件,并列出了询标提纲。当天下午安排了询标,就投标文件中的不明之处进行询问,投标单位按照专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最后评委依据评标办法,对照招标文件进行打分。经算术平均得出各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经评审后,上海万隆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费率为0.05%。

  三、经验体会

  通过此次招标,在以后的服务类项目采购中,特别是智力型服务项目采购中,我感到在以下几个方面应进一步完善:

  ⒈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财务监理是一个需要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协作、分工负责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在此次预审资格招标中对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出了下列资质和资格要求: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备3名以上全职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1亿元以上大型建设项目财务监理相关经历。就上述要求来看,总体上能满足财务监理工作的要求,经过仔细分析即可发现其资格条件提得比较合理,而资质要求相对偏高。根据市场调查,目前同时具有造价咨询甲级和工程监理甲级的中介机构寥寥无几。为最大限度地邀请到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投标,因此在投标时允许由2名以上法人组织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在通过资格预审的5家投标单位中,除2家以单独投标人名义参加投标,其余3家均为联合体。所以在以后类似项目招标中合理确定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要求,尽量做到要求既不能过高,减少竞争,也不能过低,增加评标工作量。比较适宜的做法是可根据工作内容的重要性,对一些相对次要或为辅助工作的其资质条件可适当降低。

  ⒉专业人员的资历要求:

  财务监理作为聘请专业人员提供咨询、监理服务,其与其他形式的服务相比,更侧重对专业人员知识、技能、经验方面的考虑。根据实施细则中对其主要职责的定义,应包括财务会计监控、工程造价(投资)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控制三方面的专业人员。据此,对其资历要求时着重强调了执业资格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从投标结果来看,各投标商均为此项目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这样就为招标获得满意的咨询服务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⒊明确工作职责界面的划分:

  由于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的难以定量,为便于投标人投标报价,同时使投标人对自己将提供服务有一全面了解,这就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对服务工作的职责界面划分十分清晰。并要求各投标商在投标时作出明确承诺,提出相应的奖罚措施。在此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在工程建设前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各自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对其服务年限规定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但在与建设单位所聘请的财务监理和施工监理的职责界面划分上,由于客观原因,一时难以确定,这需要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逐步理顺三方的关系,为财务监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避免今后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职责界面划分不清而产生各种纠纷。

  ⒋确定合理的报价方式:

  在本项目招标时,工程还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影响投标人报价的诸多因素如项目设计概预算、工程实物量等方面还是未知数。有鉴于此,本项目采取费率投标方式,由投标人依据财务监理的规范和要求,在充分考虑了财务监理过程中可包含的风险、责任等进行报价。费率基数为最终核定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及相关的税费),报价有效范围为0至0.1%。由于采用了费率报价,可避免以后因工作量变化而带来合同金额纠纷,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⒌评标办法的可操作性:

  服务类项目的评标工作其不确定因素较多,如采取评委表决的方式进行评标,一方面不利于在评标中拉开差距,另一方面容易使评委在评标时带有人为主观因素,为此本次评标采取了百分制评标法。评标内容包括财务监理实施方案细则、奖罚措施、投标费率、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履约能力、投标人以往从事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的综合能力和社会信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满足程度等。其中,财务监理实施方案细则、奖罚措施、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履约能力这几方面内容为评审重点,共计70分。从最终的评标结果来看,其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相差19分,有效地拉开了差距,同时由于采取了量化指标进行打分,使人为主观因素在评标中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少,评委打分更具可操作性与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