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预算是否该写入招标文件(下)

  做准预算少废标

  于全发说,废标不论是对集中采购机构还是对采购人、供应商来说,在经济上、时间上、社会影响上都有不利的影响,因此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废标。

  想要减少因报价超预算而导致的废标,多数专家的建议都是作准预算。评审专家郭立岩再三强调作准预算的重要性。郭立岩说,财政部门在加大《预算法》与《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的同时,更要细化预算项目中的商务、技术指标,同时要定额定编,以防重复采购。

  废标报告谁来写

  《政府采购法》没有废标报告由谁来写的相关规定,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所适用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也只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对采购项目废标后,废标报告由谁来写也没有明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有“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之义务,根据该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款,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编写。但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却也没有废标报告由谁来写的具体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集中采购机构对废标报告由谁起草的看法、操作方法并不一致。各地如何操作?又基于什么考虑?

  专家起草废标报告

  “废标实际上就是评标的结果,比如在竞争性谈判中,专家要依照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但如果所有排序的供应商都不符合条件,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废标。”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芬认为废标报告应该由专家来写,她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等。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不仅要推荐中标候选人,而且要说明这种推荐的具体理由。作为评标结果之一的废标,它的起草当然要由评标委员会给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梅昌文也认为,废标报告应该由评标委员会来起草,但集中采购机构要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废标条件。

  集采机构起草废标报告

  与刘芬的观点不同,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于全发则认为,评审专家不应该参与废标报告的编写,评审专家只需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技术方案上进行评审,而政策和操作程序上的事应该由采购中心操作执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冯秋燕也认为,专家只需负责技术方案上的评审,认为废标报告应该由采购中心来起草。冯秋燕进一步解释,评标报告包括的内容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等,而废标的发生,很少是由于技术原因造成的,大多数是因为价格不合理、指标不合理,而这些应该属于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

  渴望法律予以规定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一些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但大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废标报告该由专家来起草还是由集中采购机构起草依然是有争论的话题。评审专家郭立岩说,正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才会有争论。采访中很多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纷纷表达愿望,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合理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据可依。

  预算是否写入招标文件

  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开工、使用)时间等。在《政府采购法》中,是否该将预算作为标底写入招标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操作中的做法也各有不同。

  习惯做法:不公布预算

  在《政府采购法》实行初期,大多数集中采购机构都不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都实行预算保密。即便是现在,大多数集中采购机构仍然沿袭着“一贯做法”。对此,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于全发指出,如果公布预算,大家都知道标底,投标的技术服务等能够相应接近服务标准,价格相差不会悬殊太大,但不利于节约资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操作中,大部分项目也不公布预算,该中心副主任梅昌文对此事的看法和于发全如出一辙。市场预算做得准确还好说,如果做得不准,很可能会造成供应商围标,或者减少有效供应商的数量。

  亮明底牌有尝试

  虽然招标文件中不公布预算是多数集中采购机构的习惯性做法,但也有越来越多的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公布预算也有好处,并尝试着在招标文件中亮出底牌。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冯秋燕在接受采访前正在草拟一份文件,她一直有个想法,就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并把公布预算的做法应用在所有的采购方式中。而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采购已经出台了规定,规定中明确写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可以将预算写入招标文件,如果不写,在开标结束后一定要将预算告知所有的供应商。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还将公布预算作为避免由于超预算报价而出现废标的重要措施。

  福建省对公开招标实行公布预算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将预算写入招标文件的项目能够保证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在开标后将预算告知供应商的项目,供应商的投诉率明显减少,让供应商一目了然自己输在了什么地方。

  做准预算公布利多

  冯秋燕在她的申请报告中,将公布预算的好处描述如下:公布预算可以使供应商平等地获得采购信息,避免供应商不平等获得信息;公布预算可以降低供应商竞争成本,使供应商有选择地投标;公布预算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废标情况的发生。

  和冯秋燕的看法相同,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芬也表达了她的观点:“将预算写入招标文件可以避免废标情况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少做无用功。”同时,刘芬还强调,公布预算是实行最高限价,引起供应商之间的更激烈竞争,并不是说价格越接近就中标,这对节约率并没影响。

  采访中,多数专家认为,作为采购中心,公布预算是有一定利处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使招标活动能够完全按照预算执行,有效地减少了超预算废标情况的发生,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据介绍,目前很多欧美国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的通常做法是公开、公布采购项目的预算。但专家同时强调,公布预算的前提是要把预算做精、做准。这一方面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在接受委托后,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同时也要求采购人在提出需求的同时也要进行一定的市场调研,这样做出的预算才是科学、严谨的,这种状况下公布的预算,才会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

  但专家们同时也指出,政府采购要求节约资金,但也反对恶性竞争,无止境地降低价格。政府采购也应给企业一定的营利空间,要让企业良性发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