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标前应做好三方面准备工作(上)

  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也是最能体现公平竞争的一种采购方式。完整的招标采购,应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五个阶段,其中开标是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承接着招标、投标与评标、定标,在招标、投标之后,就要组织开标,开标之后,就要组织评标、定标,开标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到招标、投标的继续进行,也直接决定着评标、定标的顺利完成。而开标能否顺利进行,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充分、细致,开标才能顺利进行;否则,开标将会受到影响,进而会影响到后面的评标和定标,以至于整个招标采购活动都要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开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相当重要。但在实践中,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采购机构,只注重形式,而轻视实质;只注重举行开标仪式,而忽视了开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其结果必然会造成开标过程混乱不堪,工作人员手忙脚乱,给人的印象是招标工作组织不严密,过程不公开,结果不公正,使得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员的形象受到影响。这样一来,就带来一个问题,有人会问,既然开标前期准备工作这么重要,那么在开标前究竟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只对开标程序有原则性规定,而对开标形式没有具体规定,加之各地在开标的程序和形式上也有一定差异,在开标前期准备工作上的做法也不尽相同,可谓众说不一。对此,笔者根据多年来从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认为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招标组织机构在代理采购人实施招标采购活动时,在开标前至少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文件材料准备

  在开标前,应准备一系列文件材料,以备开标时之用。这些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在招标阶段、投标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开标阶段、评标阶段以及定标阶段需要使用的文件材料。由于招标采购过程是以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的,其中各个阶段所使用的文件材料都应该便于查阅和使用,因而所有的文件资料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准备并提供。根据开标需要,应准备以下几类文件资料:

  投标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招标阶段之后,所要进行的是投标,即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并向招标组织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有疑问而需要向招标组织机构提出书面询问,招标组织机构要对询问的有关内容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供应商要向招标组织机构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组织机构要接收投标文件并向投标供应商出具签收证明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有书面的文字记载,而这些书面的文字记载集中起来,就形成了投标阶段的文件材料。招标组织机构在开标前,必须注意收集这些文件材料,并进行归集整理,以备开标时之用。在这些文件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的记录,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的签名,招标组织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的书面记录、向投标供应商出具的签收投标文件的证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投标阶段,有关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资料、记录等信息,应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期内相对保密,尤其是要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要妥为保管,以防投标文件遗失或者投标信息泄露。

  开标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开标,有地方和机构称其为开标仪式,有些也称其为开标大会或开标会,不论叫什么,其形式都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一种会议的方式公开举行,其程序都是法定的。在开标时,要公开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宣布一些注意事项,并对评标、定标作出安排。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书面的、格式化的文件材料,这些文件材料都必须在开标前制作、准备完备。根据开标需要,这些书面、格式化的文件材料主要有:开标会场纪律,开标议程,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开标的领导和来宾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名单,开标仪式主持词,工作人员职责及注意事项,投标人注意事项等;如有领导参加并需要领导讲话,则还应为出席会议并讲话的领导草拟准备讲话稿;如有监督人员或者监证人员参加,则还应提前为他们准备监督或监证时所使用的相关文件材料。另外,还需要提前准备开标前到会人员的签到册,并为与会人员准备必要的书面文件、材料等。

  评标过程所需要的文件材料。评标是在开标结束后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开标结束之后,接着就要进行评标,开标与评标的两个阶段之间没有时间间隔,因此在开标前就要把评标时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准备完备,以备评标之用。根据评标需要,评标需要使用的文件材料主要有:评标工作安排,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纪律,评标注意事项,评委会工作职责,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评分表格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表,这些文件材料已经载入了招标文件的,则不必另行准备;如果没有在招标文件中载入,则要另行准备并向评委会提供。有些地方、有些机构还要求评委会成员在评标前要签署廉政承诺书,如有必要,就应该在开标前把承诺书格式准备齐备,在评标开始前提供给评委会,要求评委会成员签订。

  定标过程所需的文件材料。评标结束之后,招标组织机构则要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报告以及评委会推荐的预中标人确定中标人。一般情况下,招标组织机构在定标时,应依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关于定标条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定标时所需要的文件材料主要是定标原则和定标依据等,这些文件材料一般也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已经载明,但有些在招标文件只是原则性规定,如有必要,应在开标前将其细化,制定出具体的细则。在有些地方,规定招标组织机构将评委会的评标结果报告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报告确定中标人;还有些地方,规定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者委托招标组织机构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果报告直接确定中标人,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必须在开标前将定标所需的文件材料准备齐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