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以下: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3、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缴费的标准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比例之积。
1、一类行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征收,不实行浮动费率。
2、二、三类行业按照参保单位基金收支率实行浮动费率。
3、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1.5‰,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总造价为缴费基数。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主要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类别确定缴费费率,二、三类按上述第二款办法实行浮动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