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知识讲解,破解遗留纠纷难题
6月19日,可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件7年前历史遗留的公路占地纠纷,在场人员共同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了群众知法用法。
2007年12月,可久镇龙口村大平组集体成立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决定修建组道,受益户人平出资300元,占地折补价一丈60元。当时做为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黄某某自愿将自己的20余丈地用来调补给被占地户彭某11.7丈,彭某一致经营到2013年2月期间,黄某某返悔,要求彭某返还土地自行经营,未经彭某同意,前去彭某所经营的地里将其禾苗损坏,村组干部先后调解未果。2014年3月黄某某又到其地里栽竹子导致纠纷激化,要求彭某返还其土地,并上访到县。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来访信件后与村组干部联系,查明情况,了解事实,于2014年6月19日,通知黄某某、彭某到可久镇调解室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情绪十分激动,调解员周某分开分别做工作,巧妙地使当事人避开对方激烈的情绪和锋芒。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经所在生产组长确认后,调解员周某有针对性的组织在场村组干部及双方当事人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使调解在双方情绪平和的情况下有序开展。通过在场调解人员7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是彭某退还地给黄某某,不做任何赔补偿;二是彭某享受集资公路建设的使用权,不再出资公路款,自已被修公路占用的地也不做任何补偿。至此,一件公路占地遗留纠纷终于画上了园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