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哑妻讨公道打伤邻居获刑
男子返乡替哑妻“撑腰”,反遭邻家女羞辱,一怒之下,竟持扁担打残对方。日前,梓潼男子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梓潼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杨某是梓潼大新乡农民,和梁某系邻居关系,平时在绵阳务工。去年10月24日,当杨某知道梁某与其妻子(哑巴)发生纠纷,并两次挖断自己家饮用水管后,特意从绵阳返回家中。杨某先后寻求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解决水管被挖断一事未果。当天中午12时许,梁某赶场回家经过杨某家门前路上时,杨某拦住对梁某质问,反遭梁某一顿羞辱,双方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杨某从墙角边拿出约1.3米长的扁担,对梁某手臂及腿部等部位进行殴打。案发后,杨某当即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梁某被他人送进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梁某左肱骨骨折损伤程度系轻伤,伤残程度为九级。
日前,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庭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梁某各种损失32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向被害人梁某质问为何挖断自己家的水管时,持扁担致被害人的左肱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杨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梁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其谅解,具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