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速度快,追尾伤人领刑罚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载人行驶,因速度太快撞上他人停在路边的三轮摩托车,造成了车毁人受伤的后果。经湖北省崇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星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2月5日,黄星华喝了半杯白酒后,驾驶没有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载着张某赶往县医院,途中遇到前方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停在路边,但是黄星华没有减速停车。最终,因速度过快,黄星华的车直接撞上了刘某的三轮摩托车,导致车辆严重受损,而坐在黄星华摩托车后座上的张某被甩出车外,造成其脑组织挫裂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发后,黄星华被逮捕归案。经检测,黄星华当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