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呼格案家属获赔205.9万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国家赔偿项目及金额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当年主办呼格吉勒图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内蒙古当地媒体确切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已于12月1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其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

  呼格吉勒图的妈妈捧着儿子的照片说,走的时候18岁,整整18年过去了,如果活到现在刚好36岁。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并且对李三仁夫妇说“对不起”。当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上门呼格吉勒图父母家送达法律文书,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15日,李三仁夫妇在呼格吉勒图无罪的法律文书上签字前,与律师一起仔细阅读。当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上门呼格吉勒图父母家送达法律文书,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

  呼格的父亲在《再审决定书》上签字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向李三仁夫妇送去3万元慰问金,法律赔偿事宜之后再与法院协商。

  呼格吉勒图的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