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规范司法拘留适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的若干规定》,首次系统总结分散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执行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司法拘留的法定情形,对司法拘留措施的适用进行了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在适用司法拘留的过程中,拘留当天应当计算在司法拘留期限内;在紧急情况下适用司法拘留措施时,为保存证据可制作现场笔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应当报请院长批准;不得将被拘留人滞留在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应当将其送公安机关看管;拘留决定书送达被拘留人3日内,承办人与被拘留人要进行谈话;违法适用司法拘留措施要追究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