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拒载嫌疑人遭到疯狂报复,罪犯狱中加刑
正义网广西8月21日(通讯员李增荣孙美)在广西以开出租车为生的重庆籍司机赵某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拒载犯罪嫌疑人日后会遭到其疯狂的报复。因犯敲诈勒索罪尚身处高墙内的郑某还有5天时间就获得自由身了,由自己提议报复司机赵某的一起陈年旧事“东窗事发”,为此,2007年8月15日,郑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5年1月8日晚上,郑某伙同其一帮狐朋狗友在荔浦县城与一名男性青年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对方打成重伤而匆忙离去。在东方宾馆门前,郑某、黄某,钟某(已判刑)伙同彭某、廖某、梁某、莫某(均另案处理)等一行人想乘坐停候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逃离现场。司机见他们几个人神色慌张而且身上血迹斑斑,怀疑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就没有开门给他们上车。第三天晚上,司机赵某象平常一样在荔浦东方宾馆一带候客,没料到一场灾难正悄悄地降临他的身上。那晚由于他的拒载而使郑某和黄某一伙人不能顺利逃离,为此他们一直怀恨在心。当经过了解司机是重庆籍赵某时,他们决定要好好教训这位“不识相”的外地司机一番。今年8月11日凌晨1时许,郑某、钟某和黄某一行七人终于在东方宾馆门前找到赵某的出租车。他们一伙人遂以赵某拒载客人为由,由郑某率先提议要将外地出租车司机撵走,得到钟某、黄某等一伙人的起哄响应,接着他们用脚踢出租车,司机赵某见状便下车欲制止其行为并掏出手机报警,郑某一伙就围上去殴打赵某,其中钟某用刀捅了司机一刀,司机被捅伤后,就往荔平路方向跑,郑某紧追其后。跑不了多远,司机摔跤倒在地上,郑某就冲上去全身压住司机,用右手按住其颈部,左手持卡子刀朝司机身上乱捅,之后一伙人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赵某的伤势构成重伤。
此案后经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而黄某、钟某也因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