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治理校园欺凌!校园欺凌须上报!

  (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内容

  1、10分钟内须向上级部门口头汇报

  如北京市东城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要在10分钟内向上级单位进行口头汇报,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2、情节严重学校直接与司法部门对接

  与东城区类似,海淀区除了要求30分钟内口头上报区教委外,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还要求学校要与属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门进行对接。

  3、设置校级欺凌事件举报电话

  在此次北京市各区公布的中小学欺凌治理方案中,除了限时上报外,还特别明确提出了设置校级举报电话。

  如在海淀区的实施方案中,除了要求各学校都要成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小组之外,还要求学校必须设立学生欺凌事件举报和咨询热线电话,并且要公布在校园显著的位置,同时,学校还必须设专人进行核实、处理。

  4、学生在校时间“无缝隙监管”

  各区还提出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预防举措。例如延庆区就要求各校实施学生在校“无缝隙监管”行动计划。将学生“入校时—上课前—上课时—课间—离校时(回宿舍)”等不同时段和卫生间、宿舍、操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监管、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反馈。

  5、每学期要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

  除此之外,各区还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都要在学期初、中、末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对造成的后果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加强对重点时段的巡查

  同时,还要求对课间、午休、晚自习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时段加强巡查,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范围,在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