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东莞8名人贩昨受审

  由8名亲友组成的人贩子团伙两年间在东莞拐卖6名男童,贩卖至广东揭阳市。昨日这8名被告在牛山法庭过堂受审。据了解,被拐儿童多在独自玩耍时被抱走,目前有4人已经被公安机关解救,还有2名至今下落不明。4岁离家12岁回的张某东,面对的是悲伤过度患精神病的父亲。

  心肝宝贝被7000元贱卖

  这8名被告中,陈广波和邱松科两人去年3月份已经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陈、邱两人是揭阳人,在案件中充当介绍人,6名被拐儿童都经他二人之手卖给揭阳当地人。

  另外6名人贩又分两组,首犯李根林与甘君是夫妻,被告李小丁是李根林的亲妹妹,李秋菊是李根林的亲戚,这4人是湖北省竹溪县人。另外两名户籍在广州市海珠区的颜学华和王艳红是情侣关系。

  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一年中,该6名人贩子流窜于东莞镇区的街头巷尾,伺机寻找家长忽视看管的男童下手。而被拐儿童年纪在6个月到4岁不等,最贵的被人贩子叫价1.8万元“出手”,而年仅6个月的男童罗某发竟被人贩以7千元贱卖。

  专挑独自玩耍男童下手

  查看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记者发现一个事实,6名被拐儿童中,有5名是在离开家长视线、独自玩耍时被拐走的。

  第一个被拐的男童是3岁的胡某明(化名),地点在沙田镇杨公洲村一出租屋外。2002年1月26日13时许,李根林、李小丁和马明洪(已判刑)三人来这一带的出租屋伺机作案。当时,胡某明独自在外面玩耍,立即成了李根林的猎食,不一会儿就被拐走,被三人带上公共汽车前往揭阳市,来到陈广波家里。

  李根林在庭上供述,他告诉陈广波,胡某明是他湖北老家亲戚家超生的儿子,不敢养下去,只好忍痛割爱卖给愿意收养他的家庭。陈广波立即找到一对30多岁夫妻,将胡某明卖了1万元,陈广波分得1000元介绍费。目前已经12岁大的胡某明仍下落不明。此后,李根林等6人时分时合又拐得5名男童,均带到揭阳市,通过陈广波和邱松科之手卖给当地人。这6名男童一共卖了7万元,介绍人陈、邱二人每次得介绍费1000元。

  悲伤过度患上精神病

  庭审中,李根林供称,虽然陈、邱两人以及买主们心知肚明这些男童来历“不干净”,但是他们宁愿在交易中自欺欺人,也不愿说出“拐卖”“人贩”这些赤裸裸的词语。

  因此,李根林每次交易时都变换名字,有时叫“王杰”,有时自称“周文华”,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交易时必说出那一套谎言:“老家那边计划生育抓得紧,亲戚生多了小孩也不敢养,托我帮忙找个好人家收养”,或者干脆说“这个小孩是在路边捡的”,为了让谎言修饰得更加真实,李根林还会交出一份“官方”的《送养凭证》给买孩子的人看。

  这4名被解救出来的小孩无一不被新“爸妈”改了精致好听名字,有嘉淳、梓博和嘉祺等。张某东(改名为嘉淳)在2002年3月份被拐走时已经4岁大,当时“身价”1.4万元,卖给揭阳一对姓方的夫妇。历经9年时间,2010年1月6日在他12岁大时被解救送回母亲张丽身边。而张某东的父亲张永建在儿子被拐卖后四处寻找,悲伤过度患上精神病。

  被拐卖时才6个月大的罗某发是6男童中年龄最小者,2003年3月份,李小丁、李秋菊以外出买菜为名诈骗温妈妈带着罗某发同行。到达市场后,李小丁分散温妈妈的注意力,李秋菊抱起小罗拨腿就跑,并通过陈广波介绍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揭阳一陈姓家中,至今罗某发都未被公安机关解救。

  庭审中,参与拐卖罗某发的人贩李秋菊多次失声痛哭,称自己十分后悔拐卖孩子的行为,当辩护律师问起她罗某发被拐卖给哪一户人家时,李秋菊听后更是声泪俱下:“我不知道他的下落,我真的很后悔,我现在恨不得一头撞墙死掉算了。”

  该案将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