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是什么,刑法中涉及非法占有的罪名

  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以及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其不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

  刑法上非法占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客体是财产所有权,也就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4、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