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持刀抢劫造成重伤判几年以及持刀抢劫造成重伤怎么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持刀抢劫造成重伤的,被害人可以通过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偿。也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行为人承担责任并索要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而且需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