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编造传播恐怖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判10年

  早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投放虚假危险物质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打击,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是涉及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突发传染病疫情等,足以使社会公众产生心理震慑,引起心理恐慌的信息,都将被认定为恐怖信息。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或明知

  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尚未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且无法依刑法规定的其他罪名对该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王进赵亚麟宫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