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找法网说法:被驱赶的“艾滋”男童,该何去何从?

  在中国的一个小村庄里,数十名村民代表参加了一个“特殊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怎样让8岁艾滋病男童坤坤离开村庄”。

  200余位村民用写“联名信”的方式,欲将村里一名患有艾滋病的8岁男童驱离出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大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对坤坤进行隔离防治,让他离开这个村庄,保障全村群众及儿童的健康。”村主任何某在村民小组会上說。最终,男童的爷爷也被迫在联合信上按手印。

  这场看似民主的联名驱赶会却引来了不同的争议。一种声音认为:可以理解村民,你愿意你的孩子天天跟一个艾滋病患者玩吗?如果有一天孩子打架不小心咬到怎么办?

  而另一种声音却认为:这种联名驱赶是泯灭人性的。普通的接触并不会传染艾滋病,无知和歧视比艾滋病更可怕,偏见对艾滋患者的重创甚于艾滋病。

  事实上,无论民主与否,这种联合驱逐都是不合理的。村民的恐惧可以理解,但是没有任何一种民主形式可以作出驱逐一个平等公民的决策。村民会议拥有决策权力,但是这种权力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如果村民的决策能够作出驱逐行为,那么,这样的民主无异于古希腊的暴力民主,具有操作层面的幼稚。很多时候,程序的合理并不意味着结果的合理。

  坤坤作为村民的一员,其所享受的村民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他进行驱赶。同时,作为一名公民,他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但是,站在村民和学校的角度,我们却又无法苛责。正如网友所言:如果民主决策出明显谬误的结论,多数人是错误的而拒不更正,少数的我们应该如何对待?

  有专家建议,政府应该提供资助,为坤坤找到一家好的收容机构,然后给他提供治疗和教育。但是,对坤坤本人而言,这样的隔离方式真的公平吗?这是最佳的解决方案吗?

  目前,我国并没有公开艾滋病儿童的人数,但是这个数据是不容乐观的。部分地区政府通过开办收容机构,给予艾滋病儿童隔离治疗,但是,这样的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该加大公共医疗救助的投入,为更多艾滋儿童提供医疗保障。同时,单纯的收容治疗,仅仅可以解决生存问题,那么,艾滋病儿童的心里创伤呢?如何去抚平?

  在这个“谈艾色变”的社会里,坤坤将如何立足?或许,我们的社会需要多一点理解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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